本帖最后由 怡少帅 于 2020-2-14 13:08 编辑
「朝霞诗社」暂行版规
一、朝霞诗词学会入住中国诗词论坛。遵守论坛各项规定。
二、主帖诗帖,一律四号字。文字默认黑色,其他颜色,版主有权酌情修改。默认平水。新韵、通韵等,主帖内注明,标题外一律免注。
三、论坛发帖,鼓励交流与互动,每天限发主帖三~五帖,超出的,版主有权给予酌转。作品内容须健康,不得违反网络管理和网站的有关规定。
四、任何诗友或单位不得在本版版面贴发广告,有关的征稿、征文启事等,应事先征得论坛与版主组同意。
五、栏目版友一律平等,享有平等交流权,亦有权对版务管理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本版版主,须在栏目版务帖里、或版主群里讨论与交流),所提意见建议未被采纳接收时,应严格遵守本论坛的有关规定。
六、响应站规,支持栏目高度自治与首席负责制,首版对所任职板块在不违反国家网络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具有第一管理权。尊重来坛坛友,严禁“跨版操作”。
七、本着学习、交流、提高的宗旨,积极参与作品探讨或评论,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提倡不同艺术风格,相互尊重、互相包容,严格自律,调侃有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版主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对其酌情修帖(含标题),与公开警告、屏蔽、移帖、锁沉帖等处罚。
1、明显违反站规;
2、作品涉及敏感话题,政治倾向错误;
3、未经版主组同意擅自发布与论坛无关的广告,外网地址;
4、抄袭他人作品;
5、恶意顶帖、灌水或其它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
6、主帖标题(恶意)涉及人事、明显恶搞、扰乱论坛秩序、明显不合规范;
7、发帖或跟帖对作品、作者、读者进行恶意嘲笑、谩骂、人身攻击,语言粗俗下流;
8、其他有损诗友人格、论坛形象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八、遇有问题须主动沟通,协商解决,及时向栏目版主组或论坛管理组反映。版友交流提倡谦和、虚心、礼让的风度,反对猜忌、傲慢、偏执的行径。
九、以上主要借用律诗版的规定。受微雨燕书兄委托,单独提出一点,本版以交流互动学习为主,诗友发来的帖子一般不加色,不推荐。特别好的经过三个以上版主同意,方加:版主推荐;如有学会活动主题,统一规定加色区别,有专人收集整理;学会有纸刊,会从活动贴选出优秀作品出版。
本版拒绝灌水,绝不和别版恶意竞争,整那所谓排名的噱头。为诗者要有诗人词人的风骨,成天搞那假的一套还有什么心思出好句!与真诗者共勉!
逐步完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