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37|回复: 2

[七律] 解读《罗织经》之十《问罪卷》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774

回帖

6万

积分

常管

江西诗词常务管理员

积分
63703

栏目管理员活跃会员

发表于 2021-5-11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绳善恶在行施,治罚随心诈去疑。
入罪休怜朋密举,辩诬勿悯状修辞。
刑求至畏降难拒,狱讼清忠隐自知。
加害于人方免咎,良心何价莫相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774

回帖

6万

积分

常管

江西诗词常务管理员

积分
63703

栏目管理员活跃会员

 楼主| 发表于 2021-5-11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织经》卷十问罪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须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举之则显。上不容罪,无谕则待,有谕则逮。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
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译文】
法律的好坏,不在条文本身,而是它的执行;刑罚的根本,不在如何处罚犯罪,而是如何确定犯罪。
人都是可以定罪的,加罪于人必须先确定对象。罪行不会自动暴露,密告并检举他就会让罪行显现。君主不会容忍犯罪,没有谕旨就耐心等待,有谕旨就马上逮捕。人们自辨无罪是正常的,审讯他们不要心存怜悯,刑罚他们不能出手轻微,这样做他们就没有不招认的。有的人因为拒不认罪被责打致死,这种情况可用畏罪自杀来解释说明。人没有不结党营私的,给一人定罪便可揭发出他的同伙;供状必须没有破绽,把被告供状编撰修补使之不违反真实。事情做到这样,罪案就可以成立了。
人不同他们的思想就有差异,选择他们的薄弱之处加以攻击,他们的精神就会崩溃。
人的身体相同害怕责罚也相同,用他最畏惧的东西给他动刑,他就一定会屈服。不可以存有怜惜,怜惜别人的人并不能以此证明他的忠正。朋友应该从重惩处,帮助朋友的人只能给他自己招来祸害。
加罪于人或许能避免被人加罪,此事虽不容易也要勉为其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39

主题

1万

回帖

3万

积分

论坛嘉宾

东北诗词栏目嘉宾

积分
37219

论坛嘉宾

发表于 2021-5-1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绳善恶在行施,治罚随心诈去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国诗词论坛【官方网站】 ( 京ICP备2021037395号-2 )

GMT+8, 2024-11-18 10:33 , Processed in 0.05629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