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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律式古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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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式古风体的陷阱


  从本版的多个帖子的分析可知,唐宋元三代的近体诗并非绝对避孤平,可谓铁证如山,可这些铁证却遭到了很多人的强烈反驳。反驳者虽然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可反驳的理由却竟然只有一句话:这些犯忌的诗作不是近体诗,而是王力所说的“古风式律诗”。
  这种反驳理由简直令人啼笑皆非。
  唐人近体诗里是不是绝对没有孤平句,是需要事实证明的;换言之,必须把所有的唐人近体诗全部罗列出来,再证明它们里面没有一例孤平句。而王力没有这样做,却设置了一个逻辑陷阱,用来证明唐人近体诗里绝对没有孤平调。
  王力在第二章“32.7〔丑〕大部分古体”里举了六个例子,第六个例子是杜甫的《寄赠王十将军承俊》:

  将军胆气雄,
  臂悬两角弓。〔拗对,孤平,古句不忌〕
  缠结青骢马,出入锦城中。〔律联,拗粘〕
  时危未授钺,势屈难为功。〔拗粘〕
  宾客满堂上,何人高义同。
  〔共有五个古句〕
  〔按: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在此,王力又未经证明地断言孤平句是古句。
  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个逻辑怪圈:王力一方面未经证明地断言唐人近体诗里绝对没有孤平调,同时又未经证明地断言孤平句一定是古句。这样一来,只要是出现了孤平句的近体诗,无论其他句子是不是律句,就通通开除出律诗队伍,变成了古风式律诗了;于是乎王力断言的“唐人近体诗里绝对没有孤平句”也就绝对正确了。
  这就好比是法院首先制定一条法律:只要是被判了刑的人一定是罪有应得的罪犯,同时又宣称法院从来没有冤假错案。这完全是一种强词夺理的诡辩术。

  要想正确识别“罪有应得”与“冤假错案”,首先就要制定出区分“有罪”与“无罪”的明确合理的标准,然后针对具体案件逐一甄别。
  同理,要想识别犯孤平的诗作究竟是古体诗还是近体,首先就要制定出区分“律句”和“拗句”的合理标准来,然后针对具体诗作逐一甄别。下面,我们开始作这样的工作。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还必须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古代的律诗和古体诗的分类,是古人对古典诗体的形式分类,具体分类方法是古人约定俗成的;我们必须服从古代诗人和诗论家的共识,而不能用现代人的观点强加给古人;用大家熟知的话来说,就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古人的诗体分类。例如,古人的对偶宽对基本法则是“实对实、虚对虚、死对死、活对活”,而王力的对偶法则是“句型一致”与“词性一致〔名对名、动对动、形对形、数对数……〕”;王力不顾古人的约定俗成,错误地强行把现代人的“两个一致”取代了古人约定俗成的“虚实死活”理论,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偶句创作实践。同样的原则性失误,决不能在古典声律理论的研究中重演。
  下面,我们分别讨论王力和古人是怎样区分古体诗和近体律诗的。

  一、“古风式律诗”的由来

  在我国的古典诗歌发展史里从来没有“古风式律诗”提法,这是王力自创的术语,王力给出的定义是:“要谈古风式的律待,首先应该把那些似律非律的诗分清楚。律诗有三个要素:第一是字数合律,五言诗四十个字,七言诗五十六个字;第二是对仗合律,中两联必须讲对仗;第三是平仄合律,每句平仄须依一定的格式,并且讲究黏对。如果三个要素都合律,就是纯粹的律特;如果只具备前两个耍素,就是古风式的律诗,又称‘拗律’;如果只具备第一个要素,就不算是律诗,只是字要相同而已。”〔《汉语诗律学》第二章第三十二节古风式律诗〕
  一首似律非律的诗作的字数和对仗都会合律,分歧的关键是律句和拗句的区分。王力把古风式律诗分为三类:全篇古体、大部分古体和半古半律。王力对古体和律体的区分是有量化标准的:拗句一半以上或接近一半的诗作就是古风式律诗。以五七律为例,八句当中只要有三句〔含三句〕以上的拗句,就是古风式律诗。

  二、“古风体律诗”的区分标准

  王力认为“古风体律诗”貌似律诗,却不属于律诗,而是古风体。问题是,区分律句和拗句的标准是什么?
  在此之前,王力一直没有明确制定过区分律句和拗句的标准,总是含糊其辞,不了了之。例如,特拗句、三平尾、和三仄尾……它们究竟是律句还是拗句?还有拗救说也是如此,通过拗救以后的诗句,是变成了律句呢?还是依然属于拗句?王力从来不提。
  要想严格区分古体和律体,就非得重新制定一套严密的律句和拗句区分标准了。——对此,王力颇费了一番周折。

  王力在《汉语诗律学》第二章里前后三次对五古拗句给出了不完全一致的标准。第一次的标准是:

  赵氏把古诗的规律叫做“别律”。意思是另外一种律诗,其规律的严格不让于今体律诗。譬如下面这些关于平韵五古的规律:
  〔1〕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指平仄〕;否则
  〔2〕第三字与第五字同声;否则
  〔3〕出句用平脚。

  第二次给出的标准是:

  诗论家在这些地方尽管有意见上的不同,然而赵氏所提的定理却为它们所公认:就是古体诗无论五言或七言,总以每句的下三字为主,而腹节的下字尤为重要〔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平脚的句子,腹节下字以用平声为原则;仄脚的句子,腹节下字以用仄声为原则。这样,专就下三字而论,下面四种情况乃是古体诗的常规:
  〔甲〕平脚
  1、平平平
  2、平仄平
  〔乙〕仄脚
  1、仄平仄
  2、仄仄仄

  王力在具体介绍五律中的古风式律诗时,又第三次给出了标准:

  ……现在勉强定出古风式的五律的标准如下:
  1.用三平调者;
  2.第三字拗而不救者;
  3、用丑类特拗〔仄仄平仄仄。或仄仄仄仄仄。或平仄仄仄仄〕而不救者;
  4、除了子类特拗〔平平仄平仄〕之外,第二四字声调相同者。

  除此之外,王力还在长篇累牍的例举式论述当中,还不时针对个别实例增添繁琐的补充说明。最长的一条补充说明于下:

  在古风式五律里,如果出句用了是个仄声,对句至少须有三个平声。像“我饮不在醉,我歌常寂然”,“练性静栖白,洗情深寄玄”,“一笑忽然敛,万愁俄已新”“带甲满天地,胡为君远行”,“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促织鸣已急,轻衣行尚重”,“挂席几千里,名山都未逢”,“致此自避远,又非珠玉装”,“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都是合例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别离已昨日,因见故人情”和“露排四岸草,风约半池萍”两例,依律句的格式,对句本可用“平仄仄平平”,但这里因出句用了四仄,对句必须用“平仄仄平平”(第一字必平)。依照这个说法,王维《终南别业》的“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是不合常规的。但是同诗首联“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对句用四平脚也不合常规(应该是“仄平平仄平”或“平平平仄平”。这是诗的极变,我们不能因有一两个例外而忽略了一种规律。

  综上所述,王力罗列了一大堆烦琐复杂的拗句标准和规则,这些标准规则的内部还有如此复杂的“例外”,以至于容易被人“忽略一种规律”,要想正确识别拗句和律句实在是太难了。可见除了王力自己〔?〕之外,其他人谁也无法准确掌握王力制定的标准和规则。

  现在,我们只能反过来,根据王力所举的律诗古风体实例,反推王力的律拗区分标准。据我的研究,王力识别律诗古风体的标准如下:
  〔一〕五言律句和拗句的区分标准
  根据王力在《汉语诗律学》里例举的“律诗古风体”实例可知,王力的五言拗句实际上只有两种类型,六种格式:
  第一种拗句类型是二四同声〔平仄〕的格式,其中包括了王力特别强调的律诗特例的“特拗句“平平仄平仄”,可合称为大拗句;
  第二种拗句类型是二四异声的格式,下含五种细类:孤平尾、孤仄尾;三仄尾、三平尾,以及平脚句的腹节出现孤平调〔仄平|仄仄|平〕。
  简而言之就是六种拗句格式:1、二四同声的大拗句;2、孤平尾;3、孤仄尾;4、三平尾、5、三仄尾;6、腹节孤平调。
  〔二〕五言律式古风体的识别
  只要是上述这六种格式的拗句占一半或接近一半以上者,就一定是拗律诗;至于是不是自救或他救,是不是粘对,通通都不是判定律诗古风体的必要条件。
  以王力例举的“全篇古体”的王维《终南别业》为例:

  -││││,│----   〔上下句都是大拗句,此两句“他救”了,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   但仍是拗句〕
  │-│││,││-│-   〔上句三仄尾,下句大拗句〕
  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  
  -││-│,│--│-   〔上句孤平尾,下句孤仄尾;下句就是孤平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自救句,尽管既自救又他救,仍然是拗句。〕
  │-│-│,-│---   〔上句大拗句,下句三平尾〕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原注:“偶”字仄,故“偶然”句是古句,而非子类特拗〕
  〔按:诗句的标记乃原文所有,下同〕

  点评:第一、颈联下句是孤平拗救句,且既自救又他救了,可它们并没有因此而变成律句,可见是不是相救与诗句的律拗判断毫不相干;第二、此诗遵守了粘对规则,可此诗仍然是“全篇古体”的拗体诗,可见是不是“粘对”与拗体诗的判别同样毫不相干。同理,一首诗是不是律诗,完全取决于律句的多寡,同样也与相救和粘对毫不相干。第三,王力在注解里特别指出“偶然值林叟”并非子类特拗句〔即“平平仄平仄”〕,是古句,言外之意似乎子类特拗句不是古句,而是律句。可实际上并非如此。
  如大部分古体的孟郊《送远吟》〔此诗7个拗句〕:

  -│-│-,---│-  〔上句大拗句,下句孤仄尾〕
  河水昏复晨,河边相送频。
  --│││,││---  〔上句三仄尾,下句三平尾。两句他救〕
  离杯有泪饮,别柳无枝春。 
  │││-│,│--│-  〔上句孤平尾,下句孤仄尾;原注“孤平拗 
  一笑忽然敛,万愁俄已新。 救”且对句相救,它们依然是拗句〕
  --│-│,│││--  〔上句是“特拗句”,仍然被视为拗句。〕
  东波与西日,不惜远行人  原注:末句入律。〕

  点评:王力曾经在讨论宋词的律句时认为:被词律允许写的拗句应当属于律句。王力指出,“特拗句”〔平平仄平仄〕是近体诗律允许写的格式,在上例里还特意指出“偶然值林叟”不是特拗句,照王力的说法,“东波与西日”是特拗句,应当属于律句了,可仍然被王力视为拗句;此句并非王力的一时疏忽,类似的情况在其他诗例中比比皆是,可参见原书。可见本人认为律句和拗句的区分取决于平仄格式的“内秉结构”的观点是正确的,决不能用“是不是允许写作”来当成判别律拗的标准。
  再如“半古半律”的诗例韩愈《独钓》:

  ││--│,--││-  〔原注:律联〕
  独往南塘上,秋晨景气醒。
  │-│││,-││--  〔上句三仄尾〕
  露排四岸草,风约半池萍。 
  │││-│,---│-  〔上句孤平尾,下句孤仄尾,两句他救了〕
  鸟下见人寂,鱼来闻饵馨。 
  │--││,│││--  〔原注:律联〕
  所嗟无可召,不得倒吾瓶。 〔原注:共有三个古句,将及一半〕

  点评:这首诗既不失对,又不失粘,只因拗句达到了三句,就被视为拗体,可见粘对与否与拗体诗的判别毫不相干。
  韩愈的《独钓》有两联是正格律句,其余两联都遵守了二四分明的规则,且颔联还满足王力最推崇的“对句相救”, 且既不失粘又不失对,应当是很合理的拗变了,唯独颈联出现了一个三仄尾,就被王力排斥在近体诗之外。其余九首五律拗体无不如此,限于篇幅,大家可以自查。

  〔二〕七言律诗古风体的识别

  七言诗是五言诗的句首添加一个节点平仄交替的两字步而成,其律拗规则也很简单,在五律律拗规则的基础上增加两条补充规则即可。
  第一、在节点平仄交替的前提下,七言句首的第一字平仄完全不拘,后面部分与五律完全相同;
  第二、大拗句增添了“单拗”和“双拗”的讲究;单拗是只有二四同声或只有四六同声〔平仄〕的格式;“双拗”是指二四六全部同声的格式。以全篇古体的杜甫《晓发公安数月憩息此县》为例。无论是单拗和是双拗,一律视为拗句。

  │-│││││,----││-  〔上句二四六同仄,双拗;下句
  北城击柝复欲罢,东方明星亦不迟。 二四同平,单拗〕
  --││-││,││-│-│- 〔上句四六同仄,单拗,下句 
  邻鸡野哭如昨日,物色生态能几时。 二四六同仄,双拗〕
  -││-│││,--││--- 〔上句三仄尾,下句三平尾〕 
  舟楫眇然自此去,江湖远适无前期。
  │-│││-│,││---│- 〔上句孤平尾,下句孤仄尾〕
  出门转眄已陈迹,药饵扶吾随所之。

  补充说明:七言句首的平仄规定很宽松,只要二四异声即可,三平头、三仄头、孤仄头和孤平头都不忌。故最此诗后一句句首出现了孤平调,是不予理睬的。
  王力规定的律句禁忌如此之多,实际只需减缩为一条最简单的法则即可:四种五律正格句里,除了三个正格句的第一字可以活变之外,其余字通通不许活变,变一字就是拗句。下面是五言诗的四种正格句,试分析如下:
  A 仄起仄收式:仄仄平平仄。 
  B 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平。
  C 平起仄收式:平平平仄仄。
  D 仄起平收式:仄仄仄平平。
  在王力法则里,上面加了下划线的是可以活变的字,其余的字绝对不允许活变,变一字即为拗句:
  第一、句尾第五字的平仄在篇法里有严格规定,除了首句入韵式之外,必须是上仄下平,因此第五字不允许活变;
  第二、二四字必须平仄交替,否则就是大拗句,因此二四字也不允许活变;
  第三、第三字如果活变,就一定是王力规则里的拗句:A式第三字活变就是孤平尾“仄仄仄平仄”,B式活变就是孤仄尾“平平平仄平”;C式活变就是三仄尾“平平仄仄仄”;D式活变就是三平尾“仄仄平平平”。因此第三字也不允许活变;
  第四、第一字只有A、C、D式才可以活变,分别变为“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B式不能变,变了就是犯孤平的拗句“仄平仄仄平”。
  也就是说,五言正格句里,只有句首三个字可以活变,其余十七个字一个也不许变,变一字就是拗句。
  七律的律句规则只需在五律加一条,句首第一字可活变,其余与五律相同。见下:
  A 仄起仄收式:仄仄平平平仄仄。 
  B 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仄平平。
  C 平起仄收式:平平仄仄平平仄。
  D 仄起平收式:仄仄平平仄仄平。
  上面句式里28个字,只有加了下划线的7个字可以活变,其余21个字通通不允许活变,变一字就是拗句。

  如此严苛的规定,比清代的八股文有过之无不及,活脱是现代声律学中的洋八股。事实胜于雄辩,古人真实的近体诗创作哪有如此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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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平。


“孤平”一说,包括是否需要避忌,自是前人由古人系列诗例、系统归结而来。今天有质疑、有异议,可以理解。从理论探究角度,给予研讨,亦属“诗词理论”范畴。

如何切入、如何考证、如何扬弃、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何“拿来”,应是此类话题的核心所在。

理论未定性,或未上升到“约定俗成”的(适于)通行、可行(含暂行、试行)规则之前,只作理论研讨,不作写作一块的实际指导与规约。这一点上,理论研究者,应该先有共识。

好论题,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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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2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忌孤平,究竟是形式技巧,还是诗家大忌,在清代以前,历代诗人已经达成了共识,对此,我的几篇论文已经有详细的论证,大家可以参考。

  自从清代大儒王士祯董文焕等人提出近体诗若干“绝不可”之后,王力先生进而主张犯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由于王力先生是著名的语言学家权威,近代诗坛和联律界,绝大多数人也把王力先生的言论奉为金科玉律,可以说是达成了新的共识。

  究竟是清代之前古人的共识正确?还是近代受王力先生影响而达成的新共识正确,换言之,谁更加符合艺术规律?这是值得理论工作者探讨的大问题。

  至于今后时人写作应以何为准?个人的看法,第一。听凭诗人自己选择,这是每个诗人的自由;事实上,即便是清朝以后,也是诗人各行其是的;第二、今后让历史来下结论。相信,不久的未来,诗界和联界会达成新的共识的;因为艺术规律有自身发展的规律,不会以某个个人的意志而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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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21-4-21 10:38
  对于忌孤平,究竟是形式技巧,还是诗家大忌,在清代以前,历代诗人已经达成了共识,对此,我的几篇论 ...

孤平。目前的说法,包括如何定义,确有不一。相对地,默认“孤平”是律之一忌,目前而言,亦是古诗界基本通行的一种认识。自然,不发声、有异议的,肯定存在,亦一正常现象。


支持理性探讨。理论,亦是讲求“与时共进”、不断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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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2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阵子,我看诗友讨论永明兼带律式甚为火爆,所以抽空去检索了一下唐前诗作。我不预先判断,只是试图了解现象。

永明之先,如陶潜、鲍照,仄平仄仄平 句是比较多的,基本可按概率分布。
但永明之后,后世所谓的“孤平”句式,呈落闸式骤减,至隋,便是古体、歌行中都很少有这句式了。
唐朝我没检索。

不是结论,只是观感:

似乎很难从理论上去否定“孤平”句式,但是,不可否认的状况是,永明之后的诗人,似乎在避瘟疫式地主动弃置“仄平仄仄平”句式。
如同人从宋后少名桧。不需要动员,但非常主动。

我也不问为什么,只是知道有这一状况。

一個人的武功分了派别,已自落了下乘。  - 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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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22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逍 发表于 2021-4-22 00:13
有一阵子,我看诗友讨论永明兼带律式甚为火爆,所以抽空去检索了一下唐前诗作。我不预先判断,只是试图了解 ...

我已经再次说明了,古人的确把忌孤平当成形式技巧予以提倡,但绝没有把它当成绝对化的金科玉律。我承认前者,而反对后者。因为把艺术规律绝对化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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