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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诗语主宾换位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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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欧德绪 于 2020-10-13 11:05 编辑

    《诗人玉屑》中引有《东皐杂录》的一则诗语:“鲁直《嘲小德》,有:‘学语春莺啭,书窗秋雁斜。’后改曰:‘学语啭春鸟,涂窗行暮鸦。’以是诗文不厌改也。”
    鲁直,就是宋代大诗人黄庭坚(字鲁直),小德是其长子黄相(小字小德)。黄庭坚中年得子,对儿子自是格外喜欢。儿子学说话与乱涂乱画时,在黄庭坚笔下便有了宠爱的嘲讽,并且还精益求精,对嘲讽儿子的诗句做了修改。“以是诗文不厌改也”的评语说明,这一改改出了好句。
    这样改动到底好在哪里?从语法上分析,原句“春莺啭”“秋雁斜”,是正常的主谓结构。修改后,“啭春鸟”“行暮鸦”成了动宾结构。原来的主语变为宾语,主宾换了位。正常的语序为什么要换位?这就是诗语与散文语言大不同的地方。在诗话中,被称作“此倒语也,犹为诗家妙法”。既为妙法必有妙处,即特别的表达效果。就从黄庭坚改动的两句诗来看,原句意思是“小儿学语如同春莺鸣叫,在窗上涂画如同秋雁飞过”,比喻生动,充满对小儿的爱意。换位之后,主语成了宾语,“啭”与“行”在宾语之前,成为使动词,两句意思为:“小儿学语使得春鸟鸣叫起来,在窗上涂画使得暮鸦飞行而过。”诗句显得更为生动,这已不仅是当父亲的觉得小儿的言语举动可爱,而是连春鸟暮鸦都被打动、被吸引了,因而鸣叫起来,因而飞行而过。满满的父爱表现得更为充分,这便是换位妙处之所在。
    既为诗家妙法,自然也是诗家爱用之法。且再看一例: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这是宋代释志南的一首广为传诵的绝句。其第二句按正常语序,应该是“我扶藜杖过桥东”。这样写,既符合常理(人扶着杖),平仄上也没有问题。写成“杖藜扶我”,主宾对换了位置,既不合常理(杖扶着人),又为了平仄,将“藜杖”倒序为“杖藜”。然而诗语之妙恰恰在这里充分体现出来了。既因不合常理而给人新奇生动之感,又让人在回味中,更体会到诗人过桥观赏春色的迫切心情——连藜杖都知道我对春色的向往,搀扶着我过桥向东,置身于春。所以,“我扶”只是常语,“扶我”方为诗语,诗语之妙不可不察。此诗三四两句,也是倒序诗语。“杏花雨”“杨柳风”分别是两句之主语,应在句首而倒序至句尾,只是未作宾语,与主宾换位之例稍有不同。
    古诗中主宾换位的例子不少,再举数例并略作解读如下:
    岸容待腊将舒柳,山意冲寒欲放梅。(杜甫《冬至》)
    ——按正常语序应为“柳将舒”“梅欲放”。换位后“舒”与“放”有使动之妙。又,“梅”为韵脚字,换位应该也有押韵的考虑。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王维《积雨辋川庄作》)
    ——将“白鹭飞”“黄鹂啭”换位为“飞白鹭”“啭黄鹂”,看得出黄庭坚之诗正是参照前人佳句而改。
    芳原绿野恣行时,春入遥山碧四围。(程颢《郊行即事》)
    ——第二句中“碧四围”按正常语序应是“四围碧”,换位后“碧”成使动词,犹如“又绿江南岸”之“绿”。
    绿槐夹道集昏鸦,敕使催宣坐赐茶。(周必大《入直》)
    ——第一句中应是“昏鸦集”。换位后,“集”成使动词,突出黄昏时分宫内夹道绿槐之森茂,吸引归鸦纷纷而来。又“鸦”为韵脚字,换位当也兼顾于此。
    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师秀《有约》)
    ——第二句“落灯花”为“灯花落”之换位语。此处“花”为韵脚,确实是换位的一个主要原因。然而,换位后,其敲棋子而震落灯花的表达效果也很明显。棋友失约,主人的心情正透露于闲敲棋子的举动之中。这心情不只是“闲”极无聊,震落灯花表明的是对朋友久候不至的隐隐的不满与些微的焦躁。这是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闲”情,而在主宾换位后得以生动地表现。
    古诗中换位的诗语并不局限于主宾之间,状语与宾语,宾语与补语,定语与中心词之间都有换位之例,故此类诗家妙法经常可见,读者当留意细察,莫忽略了其妙处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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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诗语贵在自然,有自然之境,有自然之情,有自然之感观,有自然之逻辑。学语啭春鸟,学语和啭都是声音,而春鸟是对啭的细化。涂窗行暮鸦,涂窗和行都是动作,暮鸦是对行的演绎。小孩涂窗,像什么在走,哦,像暮鸦在走。小孩学语,像什么叫,哦,像春鸟叫。这是符合思维规律的。脱离自然,单单为了求新求奇而去倒装,则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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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4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承笔,若是“我扶杖藜过桥东”,则逊色不浅。诗语之“不循常理”的另一面,于诗处,多有典例,亦未乏写作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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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5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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