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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 赞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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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左岸春风 于 2021-11-14 03:24 编辑

道德经第十四章之原文: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为忽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视而不见夷,听又不闻希。
如此难言窘,搏其不得微。
绳绳无徼昧,恍恍复云归。
以御今之有,难能辨是非。

辛丑,左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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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绳绳无徼昧,恍恍复云归。
以御今之有,真知辨是非。

这样写诗,读来也让人要看注解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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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天孤鹤 发表于 2021-11-13 21:03
绳绳无徼昧,恍恍复云归。
以御今之有,真知辨是非。

谢谢诗兄关注与鼓励,尚有诸多不妥之处,还需继续完善,问好!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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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4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采纳蓝天孤鹤老师的提醒,尾句原文“真知辨是非”修改为“难能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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