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欧德绪 于 2020-6-3 18:14 编辑
不言而言的妙用与风险 这个话题跟诗的含蓄有关。 含蓄本是诗歌风格,但对于追求“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的中国古典诗歌而言,几乎成了文体特征。今人写诗,若是过于直白,便有可能被人嘲讽:“这不是诗。” 有话不能直说,要做到蕴藏于内而不直露于外,对于写诗自然是一种限制,但吊诡的是,这种限制恰恰也是一种便利。在有话不便或不能直说,甚至不让说的时候,如果还想说,那么诗歌可能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正如刘熙载《艺概》所言:“文所不能言之者,诗或能言之。”因为利用诗的含蓄,可以做到不言而言(言在不言之中)。 古诗中此类例子很多。例如有出仕的愿望,但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官做,那就写诗来说。比较有名的是孟浩然的《望洞庭湖赠张丞相》:“欲济无舟济,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天子圣明,而不能报效朝廷于庙堂是令人羞耻的。这话其实说得已不怎么含蓄了,大概要做官是表忠诚于朝廷,说说也无妨吧。也有被朝廷看中,受到征召而不愿意去的。如若直接拒绝,一点面子也不给皇帝,那结局恐怕不妙,不如写诗委婉地来拒绝。南朝的陶弘景就以诗回复梁武帝:“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诗中以白云自喻,意思是说我散漫惯了,像白云,只适合飘浮于山野,实在无法入朝为官。梁武帝自然看得懂诗中之意,又比较开明,最终没有为难诗人。也有人借诗向朝廷表达不满,发发牢骚的。例如宋代有个宰相叫蔡确,被贬官后有了归隐之思,其诗曰:“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起莞然而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这诗虽然写得非常含蓄,但沧浪一典有归隐之意,不想做官的意思还是明了的。被贬了官,就不想做了,就是对朝廷不满,宋哲宗因此生气了,结果将蔡确再贬一次。不言而言是做到了,但皇帝小心眼,结果不太好,这也没办法了。 其实,不言而言的诗最多的一类是讽谕诗。且看李商隐的《龙池》: 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声高众乐停。 夜半宴归宫漏永,薛王沉醉寿王醒。 薛王是唐明皇的侄子,寿王是唐明皇的儿子,杨贵妃原是寿王之妻,被唐明皇夺去。诗中说宫里饮宴夜深才散,薛王醉了,寿王却很清醒。这看似不动声色的对比,暗示着寿王因夺妻之痛而无心享用美食,隐含着对唐明皇荒淫乱伦的讥刺。皇帝的丑行,做臣民的自是不能说、说不得,但李商隐借着诗的含蓄,巧妙地“说”了。对此,历代诗评家都给予很高评价,如吴乔《围炉诗话》评说道:“诗贵有含蓄不尽之意,尤以不著意见声色故事议论者为上,义山刺杨妃事之‘夜半宴归宫漏永,薛王沉醉寿王醒’是也”。李商隐的这首诗就是讽谕诗,而讽谕诗可以说大多都妙用了诗歌含蓄的特点。 古人这么做,今人也不乏深谙此道者。学贯中西的钱锺书先生在《谈中国诗》中曾说,“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而中国诗歌“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钱先生不只是有此认识,更有实践。壹玖捌玖年那个敏感日子后没几天,锺书先生拿出新写的《阅世》诗给朋友李慎之看: 阅世迁流两鬓摧,块然孤喟发群哀。 星星未熄焚馀火,寸寸难燃溺后灰。 对症亦知须药换,出新何术得陈推。 不图剩长支离叟,留命桑田又一回。 这首诗表达的是钱锺书对那个敏感事件的看法。(可参见拙文《钱锺书〈阅世〉诗试译试解》)这是一个特别犯禁的话题,锺书先生用诗歌来破禁,言在不言中。《阅世》诗被收入《槐聚诗存》,堂而皇之地问世,没有被删,也没有被封。但是,后来李慎之先生在纪念锺书先生的一篇文章中谈到此诗的几句话却被删了,原因很简单,李先生的话说得太直白,比如“广场上的血迹还没有洗干净”之类。 在网上也曾读到此类佳作。(见廖国华先生帖《陈章:今人旧诗赏析 》)其中有一首是何永沂《游峨眉山遇猴,感赋一绝》: 晨钟警世破红尘,山涌滔滔似海云。 醉眼问猴猴不语,当年谁是摘桃人? 陈章先生评曰:“此诗极尽委婉,妙在峨眉山遇猴。因毛泽东名篇《桃子该由谁摘》中有‘抗战八年,蒋介石躲在峨眉山’一说。”毛泽东的文章曾编入语文教材,无数国人都是读此雄文而知道蒋介石消极抗战,积极反共,待抗战胜利却下山来抢夺胜利果实。时至今日,国民政府领导抗战之功已昭然天下,那当年的雄文又该如何说呢?这又是一个不便直说的话题。“当年谁是摘桃人?”巧妙的一问,问而不答,以问为答,便解决了所有的“不便”。 不过,写下不言而言的诗,其结果也有可能诗作太含蓄,没人读得懂,或者被希望读懂的人没读懂。唐韩翃的《寒食》诗(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大多诗评家都认为是讽刺皇帝宠信太监的——寒食节禁火,但被宠信的公侯之家受赐可以点蜡烛。这种类似春秋笔法的讽刺,当时皇帝一点也没觉察,只是将其作为颂扬皇家气象的诗来读,而且读得高兴起来,还给韩翃升了官。这样的结果到也是颇具讽刺意味。 还有一种情况,讽刺朝廷的诗,老大读懂了,并且非常生气,这下问题就严重了。北宋苏轼乌台诗案便是一例。苏轼对当时朝廷推行的新法不满,诗中不免有所嘲讽。有一首诗如下: 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 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山村五绝(其三)》) 此诗嘲讽的是朝廷的新盐法——食盐官卖,盐价高得老百姓都买不起,吃啥都没了滋味。苏轼的政敌搜集苏轼多首诗作举报上去,宋神宗一生气,苏轼便进了号子。在听候发落的日子里,更有小人落井下石,检举苏轼的《王复秀才所居双桧》诗。诗云: 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 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举报者说此诗有不臣之意,“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这是可置苏轼于死地的罪名。幸得神宗没有采信,斥曰:“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最后,苏轼被关了四个月,贬职去黄州做了个团练副使。 到了清代,不言而言的风险越发高起来。清代皇帝对诗文的嘲讽非常敏感,且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莫须有也要砍头。“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沈德潜《咏黑牡丹》),自然是休想逃脱罪名,“一把心肠论浊清”( 翰林学士胡中藻诗句),敢把“浊”字放在“清”字前,也是杀无赦。这样子扣字眼定罪名,谁要再做不言而言的嘲讽,一定是做好了掉脑袋的准备。回过头来看,苏轼遇上宋神宗还算是幸运的。 在动不动就可能因言获罪的朝代,或许可以套用一句俗语:“不言”有风险,“而言”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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