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64|回复: 7

解读《罗织经》之十《问罪卷》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803

回帖

6万

积分

常管

江西诗词常务管理员

积分
66527

栏目管理员活跃会员

发表于 2021-5-6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绳善恶在行施,治罚随心诈去疑。
入罪休怜朋密举,辩诬勿悯状修辞。
刑求至畏降难拒,狱讼清忠隐自知。
加害于人方免咎,良心何价莫相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803

回帖

6万

积分

常管

江西诗词常务管理员

积分
66527

栏目管理员活跃会员

 楼主| 发表于 2021-5-6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织经》卷十问罪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须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举之则显。上不容罪,无谕则待,有谕则逮。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
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译文】
法律的好坏,不在条文本身,而是它的执行;刑罚的根本,不在如何处罚犯罪,而是如何确定犯罪。
人都是可以定罪的,加罪于人必须先确定对象。罪行不会自动暴露,密告并检举他就会让罪行显现。君主不会容忍犯罪,没有谕旨就耐心等待,有谕旨就马上逮捕。人们自辨无罪是正常的,审讯他们不要心存怜悯,刑罚他们不能出手轻微,这样做他们就没有不招认的。有的人因为拒不认罪被责打致死,这种情况可用畏罪自杀来解释说明。人没有不结党营私的,给一人定罪便可揭发出他的同伙;供状必须没有破绽,把被告供状编撰修补使之不违反真实。事情做到这样,罪案就可以成立了。
人不同他们的思想就有差异,选择他们的薄弱之处加以攻击,他们的精神就会崩溃。
人的身体相同害怕责罚也相同,用他最畏惧的东西给他动刑,他就一定会屈服。不可以存有怜惜,怜惜别人的人并不能以此证明他的忠正。朋友应该从重惩处,帮助朋友的人只能给他自己招来祸害。
加罪于人或许能避免被人加罪,此事虽不容易也要勉为其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8

主题

1403

回帖

3807

积分

论坛嘉宾

北上广诗词嘉宾

积分
3807

论坛嘉宾

发表于 2021-5-6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感饱满,意境俱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21

主题

2万

回帖

5万

积分

论坛嘉宾

积分
55502

论坛嘉宾

发表于 2021-5-7 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境优美,笔力娴熟,言辞隽永,构思巧妙,劲赏佳作问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04

主题

6万

回帖

14万

积分

论坛嘉宾

中国诗词论坛嘉宾

积分
145475

论坛嘉宾

发表于 2021-5-7 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铿锵隽永,遣词立意,颇具功笔。欣赏佳作,问好诗友,感谢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91

主题

4万

回帖

9万

积分

论坛嘉宾

积分
98295

论坛嘉宾

发表于 2021-5-7 0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笔力娴熟,构思巧妙,语言灵动,学习欣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63

主题

1万

回帖

4万

积分

版主

两广诗词版主

积分
42994

栏目版主

发表于 2021-5-7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构思精巧,描摹生动,情景交融,文采斐然,点赞精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21

主题

2万

回帖

5万

积分

论坛嘉宾

积分
55502

论坛嘉宾

发表于 2021-5-8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赏佳作问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国诗词论坛【官方网站】 ( 京ICP备2021037395号-2 )

GMT+8, 2025-2-1 16:55 , Processed in 0.04995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